一首歌假如火了,走在街上有人唱、KTV里有人唱、电视节目的选手也在翻唱,但也有因翻唱歌曲而被控告侵权的案例存在,由于音乐作品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,在特定情形下翻唱歌曲也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。若是作为个人业余喜好翻唱不构成侵权,而以商业目的翻唱其他人歌曲,就涉嫌侵权了。那样翻唱歌曲侵犯音乐著作权的情形有什么呢?
第一,大家先认识下如何才算是侵犯音乐著作权,符合哪些条件会被认定侵犯音乐著作权。
侵犯音乐著作权的条件:
1、被侵权的音乐作品还处于著作权法保护期限内,假如创作者死亡后50年后,就能免费用了。
2、被侵权的音乐作品拥有著作权规定的权利,包含音乐作品的表演权、复制权、广播权、互联网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。
3、存在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。
4、或者存在不合理用著作权的情形。
另外,主观的角度看,侵权还需要构成主观过错,才能承担侵权责任。
分情形确认翻唱是不是侵权:
情形一,把翻唱歌曲作为个人喜好仅供个人娱乐,不侵权,或者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,未向公众收取成本,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,也不是侵权。
情形二,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,再以CD、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别人作品的,是法定许可的范围,无需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,但要在两个月内根据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。找不到著作权人的,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。
情形三,未获得授权而用其他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、拍MV等用于商业作用与功效就涉及侵权,包含在夜店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。
翻唱歌曲是不是侵权要看具体状况,只不过自己翻唱赏析,不具备商业性,或者在法定许可范围内用音乐作品也不侵权,但在一些商业场所翻唱歌曲就可能侵犯到其他人的音乐著作权。针对具体的翻唱行为,建议咨询著作权纠纷律师,得到更全方位具体的解答,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边栏查找适合的律师。